中共株洲高新区工委
株洲高新区管委会
中共株洲市天元区委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关于整治散、懒、玩、浮等不良作风的
实 施 意 见
为贯彻市委《关于整治散、懒、玩、浮等不良作风的决定》精神,切实解决我区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整治散、懒、玩、浮等不良作风(以下简称“四治”)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以密切党群、干群联系为核心,以思想建设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根本,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散、懒、玩、浮等不良作风问题,做到解放思想有新突破,服务水平有新提高,真抓实干有新举措,工作作风有新气象,努力实现“全市争第一,全省争一流,全国争前移”的奋斗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治“散”,解决纪律松弛的问题。对作风散漫,无组织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或班子长期不团结,内耗严重,没有凝聚力、战斗力;以及上班缺勤或经常迟到早退,外出不请假,会议无故不参加的,给予通报批评,后果严重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予以停职检查或免除职务。
(二)治“懒”,解决激情不够的问题。对懒惰消极,精神松懈,不履行职责,办事马虎、拖拉、推诿,不能及时完成工作任务,造成工作失误,引起群众投诉的,责令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停职检查。
(三)治“玩”,解决不思进取的问题。对玩心太重,不想事、不干事,热衷于打牌赌博、公款消费,参与不健康的娱乐活动,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炒股、聊天的,给予通报批评、降薪降职、免职开除等处分。
(四)治“浮”,解决执行不力的问题。对工作飘浮,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以讲话落实讲话,工作不细致、不深入、不落实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调离岗位,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给予停职检查、免职、撤职等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全区整治散、懒、玩、浮等不良作风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四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
组 长:马光辉
副组长:何建红、石 强、金 勇
成 员:谭晖晖、罗文斌、赵 凯、王 旭、贺文华、曾小平、黄志斌、姜玉成、董运喜、王太培、陈文君、龙凤萍、何卫红、陈良渠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工委办公室、区委办公室,谭晖晖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姜玉成、何卫红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工作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实施步骤
“四治”工作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提高认识(2009年7月24日至7月31日)
1.统一认识。召开工委工作会议、区委三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印发《实施意见》文件,统一全区干部对开展“四治”工作的认识。
2.学习传达。区委全会召开后,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工作方案,召开本单位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进行具体工作部署,并报送工作方案到“四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组织自学。各单位自行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区委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规章;市、区“四治”工作有关文件。
4.宣传发动。区委宣传部要运用《株洲新区》报、株洲高新网在全区营造深入开展“四治”工作的热潮。各单位要积极引导广大机关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四治”行动中来,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第二阶段:对照检查,边查边改(2009年8月1日至12月上旬)
1.自查自纠。各单位组织开展“三查三看”活动:查思想观念和思想方法,看是否适应当前新区改革发展的需要;查业务水平和执行能力,看是否胜任党委、政府赋予的工作职责;查本单位现有各项制度和规定,看是否符合工作要求。党员干部要对照存在的“散、懒、玩、浮”等四个方面的问题以及群众反映的其它问题进行自我剖析,切实找准自身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写出部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提出整改方向。
2.迅速整改。各单位要面向群众、面向社会广泛征求党员干部作风特别是“散、懒、玩、浮”等方面的问题和意见,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制定整改措施。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需要逐步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抓紧整改。各单位、各部门要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报区“四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督促检查。各单位要加强单位内部督促检查,确保对照检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整章建制到位。区“四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巡查、暗访等形式进行检查督导,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区纪委、监察局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义务监督员和各界代表对各单位集中整治情况和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4.加强“四治”工作的举报投诉处理工作。区纪委、监察局要在媒体上公开“散、懒、玩、浮”等不良作风问题投诉电话,对举报投诉的问题,着力查处,限期办结,并公开结果;要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效能告诫、诫勉教育等手段,严肃查处机关作风建设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
5.开展“厉行节约”专项活动。由区财政局牵头,公用经费一律按预算数核减5%,专项经费和会议经费做到“零增长”;控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及出境停留时间,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在近3年平均数的基础上压缩20%;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要在2008年基础上削减10%;车辆运行费用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降低15%。
6.深化“阳光政务”建设。由管委办、政府办牵头,进一步规范党务、政务、村务信息公开,对公开内容不及时、不全面、不透明的单位给予督查通报,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深化“阳光审批”建设,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推进审批提速提效。
第三阶段:总结考核,建立机制(2009年12月中下旬)
12月中旬,各单位认真总结形成的新做法、新经验,结合实际工作,建立“四治”工作长效机制,并将总结报送区“四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下旬,进行总结、考评和通报。区委组织部将“四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底全区单位领导班子考核。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出发,从“严是爱、松是害”、真正关心爱护干部出发,从提高部门战斗力、争创一流业绩出发,从努力维护集体荣誉、树立部门优良形象出发,把“四治”工作真正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作为部门单位最基础性的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强化督促考核。
(二)注重结合、狠抓落实。要做到“四个结合”: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切实抓紧抓好;与思想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转变机关作风;与全区中心工作开展相结合,千方百计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行之有效的作风建设制度。
(三)强化责任、从严查处。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四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不姑息,不迁就,对于抓得不严,问题较多的部门和单位,追究“一把手”的责任。要坚持从严查处,对“散、懒、玩、浮”问题长期得不到纠正的人,对为基层、为企业、为群众服务过程中有诺不践、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章不循、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的人,坚持通报一批、调整一批、处分一批,决不姑息。对“散、懒、玩、浮”问题检查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不纳入优秀领导班子考评。
(四)加强督查、注重实效。“四治”工作要真正解决问题,重在取得实效,重在群众满意。“四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工委、管委会、区委、区政府要求开展明查暗访,掌握情况,抓出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要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把“四治”工作作为检验部门工作成效、衡量领导班子水平的重要尺度,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以铁的措施打造硬的作风,以硬的作风推进提高机关工作,确保机关作风建设真正收到实效。
中共株洲高新区工委
株洲高新区管委会
中共株洲市天元区委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2009年7月24日
(此件发各镇、街道,区直机关各单位,市直驻区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