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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外干部工作的意见

作者:区委办 来源:区委办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16日 点击数:    【字体:

株高天发〔20091

 

 

中共株洲高新区工

中共株洲市天元区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外干部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以下简称中央5号文件)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新时期新阶段党的党外干部工作,现结合我区党外干部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新时期新阶段党外干部工作的重要意义

做好新时期新阶段党外干部工作,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和完善中国共产党的多党合作政治制度,巩固和提高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和水平,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推动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和有关部门必须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不断规范和完善我区党外干部工作。

二、强化措施,加大党外干部工作力度

(一)健全党外干部工作机制

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建立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专题商讨、研究、部署全区党外干部工作:共同制定规划,共同物色选拔,共同教育培养,共同考察人选,共同讨论研究,共同督促检查。

(二)加强党外干部的选拔任用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在坚持政治标准的前提下,要充分考虑党外干部的特殊性和实际情况,注重把那些既有业务专长和代表性,又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和一定组织领导能力的党外干部选拔进领导班子。安排优秀党外干部时,任职资格和年龄可适当放宽,特别优秀的可以破格提拔。要认真贯彻执行把一部分优秀人士留在党外的政策规定,有意识地把一些优秀人才留在党外发挥作用,对长时间留在党外、考察合格的党外干部应给予相应安排。

区委统战部应注重加强与党外领导干部和党外后备干部的联系,动态掌握党外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和党外后备干部的工作情况,积极举荐优秀党外干部。区委组织部应认真研究统战部门推荐的党外干部人选,充分听取统战部门对党外干部任免、调动、交流的意见。

(三)做好党外干部的教育培养

要针对全区党外干部的实际,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制定教育培养计划。要将党外干部的培训纳入全区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规划,采取举办党外干部专题培训班、在各级干部培训中吸收党外干部参加等多种形式,分期分批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党外干部综合素质和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对已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外干部,要适时安排他们到上级党校、社会主义学院和高等院校培训,并将参训情况记入个人档案,作为提拔使用的依据。

(四)完善党外干部的监督管理

党外干部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自觉参照党员干部的标准,时刻注意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注重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密切干群关系;注重加强业务学习和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履职能力。基层党的组织要建立和完善党外干部监督管理的相关制度,及时掌握党外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批评帮助。切实加强对党外干部的经常性、多层次的考核、监督,特别是对党外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要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监督措施,促进党外干部的健康履职。

党外领导干部和党外后备干部要定期不定期向区委主要领导、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五)重视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全区各单位要始终高度关注党外干部工作,把党外后备干部纳入党政领导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要从党外干部培养入手,优化梯队结构,建立党外后备干部人才库。对党外后备干部要坚持备用结合,动态管理,建立跟踪考察制度,并根据考察情况进行适时调整,保持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党外后备干部队伍,为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储备优秀的人才资源。

三、明确重点,努力做好相关部门党外干部配备工作

举荐优秀党外干部担任相关部门单位领导职务是统战党外干部工作的核心任务。根据中央5号文件精神,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的落实。

(一)做好政府相关工作部门的党外干部配备工作。确保涉及行政执法监管、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知识分子较多和专业技术较强的政府职能部门均配有党外干部班子成员。

(二)加强基层党政班子党外干部配备力度。力争达到全区各基层单位全部配备有党外干部班子成员,条件成熟的可以提拔到更加重要的工作岗位。

(三)确保法、检两院班子成员配备有党外干部名额。法、检两院党组要充分认识党外干部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要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党外干部培养计划和方案,确保两院班子组成中动态保持有专业素质较高的党外干部成员。

(四)切实抓好优秀党外干部担任政府部门正职工作。优秀党外干部在政府部门担任正职是新时期新阶段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客观要求,要从我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在政府相应的职能部门要动态保持两名以上的党外干部担任正职。

(五)要高度重视人大、政协的换届工作,确保中央5号文件规定的党外干部职数和非党比例得到足额落实。

四、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外干部工作的领导

党外干部工作是新时期新阶段党的干部工作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政策性非常强,必须加强统一协调,努力形成区委统一领导,区委组织部和区委统战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共同做好培养选拔党外领导干部工作的新格局。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党外干部工作纳入干部工作整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落实,开创全区党外干部工作健康、规范、有序的新局面。

 

中共株洲高新区工委

中共株洲市天元区委

200969

 

(此件发各镇、街道,区直机关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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