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株高天办〔2009〕25号
中共株洲高新区工委办公室
株洲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中共株洲市天元区委办公室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区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直机关有关单位,市直驻区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湖南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函件(株专治函〔2009〕1号)等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我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区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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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长: |
马光辉 |
工委委员、区委常委,高新区纪工委书记、天元区纪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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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 |
吴 兵 |
区开发建设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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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 凯 |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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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 |
贺文华 |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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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建军 |
管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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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义明 |
区监察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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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禹靖 |
区法制办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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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建良 |
区财政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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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凤萍 |
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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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耀辉 |
区开发建设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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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胜前 |
区交管站副站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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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育林 |
高科集团监察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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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向前 |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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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成名 |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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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四清 |
区水利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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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泉 |
区审计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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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华 |
区商务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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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汉林 |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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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智 |
天元公安分局纪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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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顺良 |
天元工商分局纪检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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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运祥 |
天元国土分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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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红 |
天元规划分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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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加文 |
天元环保分局副局长 |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 指导和协调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
2. 研究制定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政策规定;
3. 研究处理与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机构及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监察局,内设综合协调组、监督检查组和政策调研组,谭义明兼任办公室主任,楚军波、李海泉、李成名、张耀辉、殷建良、易育林为成员。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 协助领导小组对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进行组织协调;
2. 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
3. 起草有关文件和领导同志讲话;
4. 督促检查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各项工作的落实;
5. 收集、综合工作信息,编发简报;
6. 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株洲高新区工委办公室
株洲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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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