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区主次干道临街建筑物美化工程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市容市貌,全面提升城市形象,着力营造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城市“四化”建设的决策部署,我区决定全面启动城区主次干道临街建筑物美化工程,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文明城市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社会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按照“美观大方、整洁规范、富有特色”的要求,对城区主次干道临街建筑物实施美化改造,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让更多发展成果惠及广大市民。
二、实施范围和内容
1.工程实施范围
我区美化改造范围主要是“三纵三横”道路临街建筑物,即天台路(炎帝广场至株洲大桥)、泰山路(长江路至明月湖小区)、嵩山路(黄河路口至滨江路口)、长江路(庐山路至泰山路)、黄河路(庐山路至滨江路口)、珠江路(庐山路至滨江路口)等6条路段临街建筑。
2.工程实施内容
(1)防盗网(栏)和遮阳雨棚:拆除临街窗口、阳台、平台、外走廊超出窗设置的防盗网(栏)和遮阳雨棚;保持临街建筑物的外墙面、门窗形状完好和整洁,建筑物墙面无凸出物、无悬挂物。
(2)空调机:按照横成一线,纵成一列的原则迁移外置空调机,并制作统一、美观的遮挡物。新建建筑物外置空调机原则上采用隐蔽式设置。
(3)户外广告、招牌:按照减量、规范、美观的原则,对城区主次干道临街建筑物的所有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进行治理,拆除各类违章户外广告、标志,以及破损陈旧、影响建筑立面的招牌和门头装璜。
(4)对建筑物表面附着的杂乱无章的电力、通讯等线网进行清理整治,并隐蔽处理。
(5)建筑物外观:对影响临街景观的建筑物外观进行美化改造。一是以外表简单的清洗和涂刷为主,把建筑的整洁和翻新为目的;二是对既有建筑的材质、色彩和部分建筑的构件进行改变,以提质为目的;三是对既有建筑进行形体重塑,同时对外表材质、色彩、细部构件等进行相应改造。
三、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
(1)对城区主次干道临街建筑物景观现状进行摸底调查和统计分析,编制实施计划。
(2)制定城区主次干道临街建筑物美化工作方案,
(3)召开全区美化工程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动员部署。组织街道社区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使实施街道的建筑物业主、经营商家和市民家喻户晓,支持和配合整治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2.组织实施(
(1)区美化工程建设指挥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用招投标等方式确定资质合格的土建、装饰装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2)施工单位根据美化工程建设总体安排及时组织开工,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实施,保质保量保安全地按时完成工程任务。
(3)各项工程实行监理制度,监理单位要严格依据建设规范和标准,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认真监督,全面履行工作职责。
3.检查验收和整改提高(2009年10月-12月)
美化工程具体项目完工后,由市美化工程组和区美化工程建设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对美化工程项目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改进存在的问题,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四、资金筹措
建设资金采取市投、区补、社助三级筹措。行政、事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单位(包括银行、保险、移动、电信和酒店等)为业主的建筑物,工程资金原则上由业主负责;私人住宅建筑,工程费用原则上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
五、组织保障
1. 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保障美化工程顺利推进,成立区美化工程建设指挥部。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邓尚文任指挥长,区委副书记何建红、区开发建设局局长吴兵任副指挥长,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区司法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审计局、泰山路街道、嵩山路街道、市公安局天元分局、市交警支队天元大队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宣传组、治安交通组、工程组。谭建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贺文华同志任宣传组组长,徐拥军同志任治安交通组组长,唐前进同志任工程组组长。
(1)办公室: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综合协调、进度督促、考核、统计等工作。
牵头单位:区开发建设局
成员单位:区监察局、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宣传组:负责宣传发动、实施方案公示、宣传资料发放、宣传报道等工作。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区开发建设局、区司法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泰山路街道、嵩山路街道
(3)治安交通组:负责施工期间交通维护、安全保卫、矛盾调处和事故应急处理等工作。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
成员单位:区开发建设局、区司法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泰山路街道、嵩山路街道、市公安局天元分局、市交警支队天元大队
(4)工程组:负责规划设计和招投标;违章物、防盗窗拆除;施工组织、质量安全、工程进度、资金控制等工作。
牵头单位:区开发建设局
成员单位: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审计局、泰山路街道、嵩山路街道、市公安局天元分局
2. 项目管理模式
为加强管理,项目实行路段负责制。每条路段成立协调督查组,
明确2名区级责任领导,并安排相关责任单位(相关街道安排2名负责人、天元公安分局安排2名工作人员、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排1名工作人员、相关居委会安排1—2名工作人员)负责配合协调,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宣传发动、矛盾调处、资金筹措和施工进度督查等。
美化工程实行“统一设计、统一监督、统一验收、分类实施”的管理模式。对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的建筑物,经审核批准可以由各业主单位按照统一设计自行组织施工;其他项目改造由区开发建设局组织实施。
七、保障措施
1. 深化认识,加强领导
实施美化工程是今年我市“四化”建设工程的关键战役,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美化工程建设工作。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注重氛围营造,坚持舆论先行。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使美化工程深入人心,取得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为美化工程平稳、扎实、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2.落实责任,密切配合
美化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各相关单位要顾全大局,服从指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积极做好职能范围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做好工程实施期间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疏导工作,做到既不扰民,又不影响施工,把美化工程真正建成民心工程。
3.质量至上,精益求精
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确保打造精品工程。要高起点设计,引进优秀的设计单位,融入先进的设计理念,在建筑风格、色彩、艺术形态上准确定位,大胆创新,并通过专家评审、市民意见征集等形式优化设计方案。要高标准建设,招标选择一批守信誉、重质量、技术强、设备优的施工队伍,完善施工质量监督程序,严格工程材料采购和检验监督制度。
4.加强调度,确保进度
建立健全定期考核、调度制度。各路段协调督查组每周召开一次调度会,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区美化工程建设指挥部每月召开一至二次调度会,对各路段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工程进度等进行全面调度。美化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路段责任部门月度和年度绩效考核,对美化工程调度会上布置的工作没有按要求落实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5.规范管理,文明施工
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设立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强化安全文明施工合同化管理。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和沿线治安巡逻,确保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文明施工管理,及时清运建筑垃圾,降低扬尘、噪音等环境污染。
附:2009年天元区美化工程建设项目联系表
附件
2009年天元区美化工程建设项目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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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责任领导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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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台路 |
邓尚文 王少华 |
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信访工作局、区文化体育局、泰山路街道、嵩山路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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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长江北路 |
马光辉 唐仁奇 |
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残疾人联合会、嵩山路街道、市国土局天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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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长江南路 |
何建红 李晓华 |
区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区开发建设局、区总工会、团区委、泰山路街道、市工商局天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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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黄河北路 |
石 强 汪建梅 |
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区人民检察院、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嵩山路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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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黄河南路 |
金 勇 易冬林 |
区委办公室、区产业发展局、区财政局、区委老干部局、妇女联合会、泰山路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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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珠江路 |
陈远瑞 王力行 |
区委政法委、创业服务中心、区人民法院、区教育局、泰山路街道、市环保天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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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嵩山路 |
刘建南 罗世安 |
区人民武装部、区农村工作局、区水利局、区档案区志局、嵩山路街道、市规划局天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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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泰山路 |
童举纲 王征宇 |
区委统战部、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审计局、泰山路街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