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高新网讯 新年伊始,“零差率”越来越多的被人谈及。1月31日,我区将成为湖南省首批社区(乡镇)卫生服务中心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试点区。
据初步估算,我区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群众的药品费用负担将减少30-40%,从而大幅度削减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
“零差率”真的要来了,我们如何实现为居民减负?
据悉,我区此次作为试点区,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在全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并将国家公布的307种基本药物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药品报销目录和新农合报销目录;以省为单位实行网上集中采购,由省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公开招标采购,实行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制,规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监管等行为;同时,还将逐步完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财政补偿政策与绩效考核、收支两条线管理相衔接。
此前,我区对正式销售后各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卫生部门负责对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组织、监督和考核管理工作;发改(物价)部门负责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及零售价格制定与价格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和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偿政策,保证补助资金足额到位;编制部门要出台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编制方案,并按要求核定相关单位性质和人员编制;人事部门负责配合卫生部门进行工资绩效管理政策制定和执行;监察部门负责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全过程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审计部门要加大对医改专项经费的监督力度,定期开展医改经费审计,规范医改经费使用行为,提高医改经费的使用效率……
目前,我区正在进行前期自查自清、登记造册、药品价格公示等工作,并将清库结果予以登记;1月31日起,将对所有试点社区(乡镇)卫生服务中心库存的药品,不是基本药品目录范围的一律按进价销售,盈亏自负。
据了解,本次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旨在改革和完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服务模式、运行与补偿机制,提高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