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发布的通知内容分为五个方面、11条措施。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公布一系列稳定房地产市场的举措。其中比较引人瞩目的是,通知要求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业内人士分析,此次出台新规定,主要是为了抑制非改善型住房的二套房购买需求,支持真正有刚性需求的老百姓自住购房。
事实上,有关“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的相关规定,之前就已经出台。但在执行层面上,一直都有“可商量”的余地。
“此次国务院重申二套房贷首付不低于40%,应该会使银行收紧对二套房贷款的审批,以往 ‘好商量’的情况估计很难实现。 ”易居臣信市场研究中心分析师杨晨青说。
抑制炒房:
重申二套房贷首付须4成
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在继续支持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同时,要严格二套住房购房贷款管理,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
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
另外,继续实施差别化的住房税收政策。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首次购房与非首次购房的差别化税收政策。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不得给予相关税收优惠。同时,要加快研究完善住房税收政策。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从“二套房贷”政策出台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都是坚持“二套房4成首付”的规定。但在去年年初,有些银行对已经还清之前房贷的客户,再次贷款不算第二套,而且多套房的购买者可以贷到7成贷款。
杨晨青表示,从去年以来,至少8成的购房者需要贷款,其中多数投资客是利用贷款炒房,通知影响的也将主要是这些非改善型需求的投资客。不过,现在仍然活跃的少数投资客,其投资楼盘主要在一些市中心高档区域,如静安、卢湾等区域,这些人基本都是资金雄厚,打算做长期投资和财富保值的人。规范预售:
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
通知要求,要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确定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已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进一步建立健全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制度,加大交易资金监管力度。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住房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价格等有关部门要强化商品住房价格监管,依法查处在房地产开发、销售和中介服务中的价格欺诈、哄抬房价以及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行为。
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偷漏税行为的查处力度。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企业的房地产投资行为。明确责任
稳定市场,省级政府负总责
通知指出,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稳定房地产市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房地产市场情况,认真落实差别化的土地、金融、税收等政策,抓紧清理和纠正地方出台的越权减免税以及其他与中央调控要求不相符合的规定。
对于境外机构和个人在境内投资购买房地产的,要严格按照现行政策执行。要按照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增加有效供给、完善相关政策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通知指出,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地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情况的检查和指导,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地区和城市要进行重点督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要加大对市、县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